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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律師被傳去當證人。

 

一件離婚官司的當事人,

因為不甘願,打到"家續"字案號,

並提出先前和解離婚無效的主張。

 

但當時說要離婚的是她,

親口說的人也是她,現在卻....

 

九點半的開庭時間,

律師到十點半左右才回來。

 

一回來就火冒三丈,

說著在法院發生的總總...

 

先前遞的拒絕證言陳明狀,

似乎沒有用,因為在昨天書記官就打電話來說,

還是要請律師出席釋明拒絕證言的原因及事實。

 

去了之後,律師才知道:

那位當事人前幾次開庭竟然說她是被"脅迫"離婚的。

真的是很厲害,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...

 

雖然先前就知道,

這位當事人就算把證據擺在眼前,

還是可以睜眼說瞎話。

 

但實在是沒有想到,

這社會上還是有這麼多不可理喻的人。

 

這次的開庭,因為律師到場。

她才改口說,她不是被脅迫,而是因為無知。

所以才以為對方答應要給她錢,因此她才同意離婚的。

 

但她難道不知道和解離婚是不可以附條件的嗎?!

 

總之,一句話:

這一切都是為了錢!

 

 

有時候,我真的無法理解:

當初如此相愛的人,為何步入婚姻之後會變成這樣?!

疾惡如仇的二人,連帶地連小孩也深受毒害...

 

明明都是高學歷,也都喝過洋墨水才回台的,卻可以這樣睜眼說瞎話...

與做出許多不理智的行為,甚至是不堪的種種舉止...最後連小孩也給拖下水...

小小年紀,就可以面不改色,滿口謊言...為了維護其中一方,心智卻如此扭曲...

 

 

待在這個小小的事務所,真的是會看到許多千奇百怪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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