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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律師被傳去當證人。
一件離婚官司的當事人,
因為不甘願,打到"家續"字案號,
並提出先前和解離婚無效的主張。
但當時說要離婚的是她,
親口說的人也是她,現在卻....
九點半的開庭時間,
律師到十點半左右才回來。
一回來就火冒三丈,
說著在法院發生的總總...
先前遞的拒絕證言陳明狀,
似乎沒有用,因為在昨天書記官就打電話來說,
還是要請律師出席釋明拒絕證言的原因及事實。
去了之後,律師才知道:
那位當事人前幾次開庭竟然說她是被"脅迫"離婚的。
真的是很厲害,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...
雖然先前就知道,
這位當事人就算把證據擺在眼前,
還是可以睜眼說瞎話。
但實在是沒有想到,
這社會上還是有這麼多不可理喻的人。
這次的開庭,因為律師到場。
她才改口說,她不是被脅迫,而是因為無知。
所以才以為對方答應要給她錢,因此她才同意離婚的。
但她難道不知道和解離婚是不可以附條件的嗎?!
總之,一句話:
這一切都是為了錢!
有時候,我真的無法理解:
當初如此相愛的人,為何步入婚姻之後會變成這樣?!
疾惡如仇的二人,連帶地連小孩也深受毒害...
明明都是高學歷,也都喝過洋墨水才回台的,卻可以這樣睜眼說瞎話...
與做出許多不理智的行為,甚至是不堪的種種舉止...最後連小孩也給拖下水...
小小年紀,就可以面不改色,滿口謊言...為了維護其中一方,心智卻如此扭曲...
待在這個小小的事務所,真的是會看到許多千奇百怪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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