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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位當事人來看書狀,
是有關醫療糾紛的刑事告訴。
老實說,
我覺得"醫生"
這職位真的是
不好當。
因為常常有可能會被告。
不是業務過失傷害,
就是業務過失致死。
尤其是大醫院的醫師,
每天可能重複一樣的話,
講到很煩時,就不免口氣不好;
或是每天手術、手術,
手術到很累時,就很容易發生疏失。
明明和病患家屬是這樣說的,
實際上開刀時卻不是這樣做的。
白白在受害者大腿上劃下一長刀,
頸部的傷口也沒有處理,致越來越嚴重,
甚至是事後僅一味地敷衍了事,
毫無任何的積極處理或說明。
最後,病患憤而出院,
轉而去其他醫院求診、手術,
但仍舊回天乏術,過世了...
這種種情形看來,
當初主治暨開刀醫師,
有可能不會被告嗎?
不可能。
被害人的家屬,戴著眼鏡,
一字字地看著書狀內容,
無聲的眼淚掉落,抬起頭,
才知道她看著看著就哭了...
每個工作都有每個工作的好與壞。
就算你天天都是做同樣的事,
有些時候,你可能會覺得那是件小事,不去在意,
或是隨口傷人,說一套做一套,最後導致疏忽發生,
簡單的,可能只是道歉、賠錢了事;
但嚴重的,卻是那有可能是一條人命,你知道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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