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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位當事人來看書狀,

是有關醫療糾紛的刑事告訴。

 

老實說,

我覺得"醫生"

這職位真的是

不好當。

 

因為常常有可能會被告。

 

不是業務過失傷害,

就是業務過失致死。

 

尤其是大醫院的醫師,

每天可能重複一樣的話,

講到很煩時,就不免口氣不好;

或是每天手術、手術,

手術到很累時,就很容易發生疏失。

 

明明和病患家屬是這樣說的,

實際上開刀時卻不是這樣做的。

 

白白在受害者大腿上劃下一長刀,

頸部的傷口也沒有處理,致越來越嚴重,

甚至是事後僅一味地敷衍了事,

毫無任何的積極處理或說明。

 

最後,病患憤而出院,

轉而去其他醫院求診、手術,

但仍舊回天乏術,過世了...

 

這種種情形看來,

當初主治暨開刀醫師,

有可能不會被告嗎?

 

不可能。

 

被害人的家屬,戴著眼鏡,

一字字地看著書狀內容,

無聲的眼淚掉落,抬起頭,

才知道她看著看著就哭了...

 

 

每個工作都有每個工作的好與壞。

 

就算你天天都是做同樣的事,

有些時候,你可能會覺得那是件小事,不去在意,

或是隨口傷人,說一套做一套,最後導致疏忽發生,

簡單的,可能只是道歉、賠錢了事;

但嚴重的,卻是那有可能是一條人命,你知道嗎?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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