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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粗心的自己
律師交代的事情都沒有聽清楚...
原本是要閱刑事偽造有價証劵
卻將其閱卷聲請書寫成同一當事人民事的卷
害得律師今天白跑閱卷室一趟...
不行再這樣子!
下次,一定要聽清楚!
一定要問清楚!
不懂的事,就要問!
不確定的,要問明白!
不要太自以為是!
也不要自作主張!
更不要似懂非懂!
OK?
Angry Angel's 黑色斷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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